- ·上一篇文章:东海县2010年上半年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简章
- ·下一篇文章: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招聘
东海县201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为了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建设规划监察分局职位限本县户籍,江苏大学东海机械汽配研究院职位户籍不限。
2、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扎根基层,乐于奉献,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退役士官招考的职位学历不作要求。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面向退役士官招考的职位及报考车辆工程职位的高级工程师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整个过程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七个阶段。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8--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海陵东路227号,奔牛西侧500米,路北)
3、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退伍证、相关职称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特困家庭毕业生还须提供县民政部门核发的《连云港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县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每位报名者须交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3张和报名费100元(特困家庭毕业生免收)。
招考职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城管监察执法职位1∶2),减少职位数直至达到1∶3(城管监察执法职位1∶2)方可开考。
(二)笔试
考生于2010年6月17日凭《领取准考证通知书》到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1、报考者须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考试范围参照《2010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
2、笔试时间为2010年6月19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各职位分别按招聘人数1∶3(城管监察执法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考生除提供报名时所需的各种证明材料原件外,还要提供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已婚者须提供当地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计划外生育证明。
面试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采取结构化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地点: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门前、东海人事人才网(www.dhrc.cn)。
(四)体检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统一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六)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公示七天,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部门向录用人员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办理聘用和人事代理手续。
三、工作待遇
被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同单位同等人员相同待遇。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回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四、本简章由东海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聘全过程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8305381183053833
监督电话:县纪委87212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