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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2010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小学教师23名,学科和人数分布如下: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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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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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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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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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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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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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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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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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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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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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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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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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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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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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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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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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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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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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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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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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
2008届以来毕业尚未正式就业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应届生限常州市户籍。(大专学历仅限生源地为天宁户籍毕业生;非本区生源的往届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需在天宁教育系统有半年以上教育实践经历。)
三、报名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心身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或正在申请相应学科(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
3.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0年高校毕业生必须在今年6月底以前取得相应学科(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
4.取得国家计算机二级(或新编省一级,信息技术专业除外)、大学英语四级证书(英语专业须具备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报考其他学科的,计算机和英语要求适当放宽。
四、招聘时间安排
1.报名:4月18日---19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地点:天宁区教育文体局人事科,常州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国际商务广场17楼B座1712室,大润发西侧。)
2.笔试:4月24日上午9:00---11:00(4月23日上午9:00---11:30至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符合招聘条件且志愿从事天宁区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毕业生执报名表(见附件)及有关证件:
(1)2010年毕业生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英语等级四级及以上证书、国家计算机二级(或新编省一级)证书、普通话证书及各类获奖证书、二寸、一寸彩色证件照各1张。
(2)2008、2009年毕业生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英语等级四级及以上证书、国家计算机二级(或新编省一级)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各类获奖证书、二寸及一寸彩色证件照各1张。
所有证件、证书必须出示原件,同时提供1份复印件,逾期不办理报考登记手续。
2010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出示时间可推迟至6月底前。
2.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六、考试方式及内容
(一)笔试(100分):
所有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形成一定的竞争比例方能开考,笔试时须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
1.笔试内容:通识性知识、新课程理念和实践、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知识及应用、作文。笔试是对新教师专业知识素养、教育能力、长期以来求知情况的测试。考试无复习提纲,不举办培训班,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2.笔试时间:120分钟。
(二)面试(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区教育文体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语文、数学按1:3的比例,其他学科按1:5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不到1:3的划基准线)。面试时须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
1.面试内容:
(1)上课。根据报考岗位指定内容进行课堂教学。
(2)问题回答。根据上课内容回答2个问题。
2.面试分值:共100分。其中上课80分,问题回答20分。
3.面试时间:教案设计准备120分钟,然后上课、问题回答。
(三)专业技能加试(50分):
1.艺体类专业:
(1)音乐专业:加试声乐(清唱)、钢琴演奏、器乐(自选一种)、舞蹈(自备磁带),曲目自定。其中声乐15分,钢琴演奏15分,器乐10分,舞蹈10分。测试15分钟,除钢琴和音响设备外其他用品自备。
(2)美术专业:加试美术字、命题创作(画种不限)。其中美术字20分,命题创作30分。两项共测试150分钟。命题创作限幅长不超过60cm,宽不超过40cm,加试所需一切用品自备。
(3)体育专业:加试体育教师示范动作等基本素质、体育特长展示及相关说明。其中基本素质30分,特长展示及相关说明20分。每项各测试5分钟。除固定设施外,所需器材自备。
2.信息技术专业:网站制作(3小时完成)。
3.英语专业:加试口语。
七、综合加分项目
加分项目报名时当场确认,分值如下:(所有加分材料一律在报名时出具,逾期不予认可。)
1.学历:硕士毕业生0.5分;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0.3分;
3.中共党员:0.2分;
报考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出具各项证件、证书。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并给予两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岗位的处理。
八、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中有关要求,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进行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在该学科其余招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收费
参照江苏省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收费标准,报名笔试费用98元/人,面试费用50元/人。
十一、其他
1.根据招聘计划,按成绩从高到低录用,如遇自愿放弃、招聘名额增加等因素,则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从其余招聘人员中递补。
2.考试成绩均在天宁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tnedu.com)公布,无特殊情况,不接受查分。
3.所有报考人员2010年6月底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
则不予录用。
4.报名咨询电话:0519—86909589
招考监督电话:区监察局0519—86646944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9—86696209
区教育文体局监察室0519--86909297
5.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并及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