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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以及各校师资需求情况,经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8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2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本科毕业生,其中大专学历限无锡生源(含江阴、宜兴)。
(2)202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优秀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是指在校期间具备以下一项条件者(无锡籍毕业生除外):①获得院、系级以上二等奖学金以上者或国家级综合奖学金;②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③获得院、系级以上学科竞赛一等奖。
(3)202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要求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4)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可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
(5)2020年1月1日后获得国(境)外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生,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
(6)幼儿园教师B(4029):现无锡公办幼儿园在岗教师(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人员除外),无锡市户籍(户籍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专科以上学历(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需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无锡公办幼儿园任教满3年(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非学前教育专业的报考人员需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无锡公办幼儿园任教满4年 (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符合上述(1)、(2)、(3)、(4)、(5)的,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通过的合格证明);符合(6)的需同时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有其他条件或与上述条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条件为先。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5)在读的非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的人员。
二、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安排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见“滨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bhjy.net)网站。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核、缴费确认、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4月2日10:00起,到报名网址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用A4纸打印)。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9:00-3月30日16:00
2.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7日9:00—3月31日9:00(仅限工作日)
3.缴费确认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16:00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即可进行缴费确认,报考人员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标准: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者另须交纳100元测试费。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的本人近期电子照(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为电子版JPG格式,640×380像素,大小1MB以内,白底)。
(2)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以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计划对应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时间为:2021年4月1日9:00—16:00。招聘计划如有调整,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4)报名本公告提供的岗位即视同认可本公告明确的疫情防控要求(附件3)。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滨湖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情况通报就读学校。
2.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通过的合格证明),其他报考人员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等材料。
3.工作年限以2021年8月31日向前推算,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并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记录计算。
(三)考核方式和内容
考核由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非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儿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4001-4017)
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合格线为50分,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同分跟进)的顺序,分别按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员。
<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面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反馈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总成绩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2.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4018-4027)
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本阶段为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的顺序,分别按岗位需求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面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反馈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总成绩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3.幼儿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4028、4029)
考核分笔试、加试和面试三个阶段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合格线为5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的顺序,分别按岗位需求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加试的人员。
(2)加试(满分100分)
幼儿园教师岗位加试内容为技能测试。加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和加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的顺序,分别按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面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反馈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加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总成绩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再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
(四)资格复审
面试环节前由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由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终止协议。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政审。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体检环节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相关政策和待遇
1.录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区管校聘”的模式,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滨湖区教育局安排。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试用期管理与考核。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初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见习期(初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定级或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2.取得聘用资格的应届毕业生须签订《承诺书》(见附件2)。
3.因录用人员单方面原因,在2021年8月31日前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其他说明
本公告规定的学历、年限、等级、日期等冠以“以上、以后、以前、截止”的均含本级。
三、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招聘单位已公示拟聘用或聘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以一般失信行为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记录期限为三年。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滨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bhjy.net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jswx.hrss.gov.cn
无锡市教育局网站: http://jy.wuxi.gov.cn/
无锡教育新闻信息网:http://www.wxjy.com.cn/
本次公开招聘的其他各类公告信息,在滨湖教育信息网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查询。
咨询电话:0510-81178595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2.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监委):12388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办公室:0510—81178611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178680
六、本公告由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3:2021年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新冠疫情防控网上告知书暨承诺书.docx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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