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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卫健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公告
为加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盐城市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缺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并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3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盐城市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急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编;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9月3日9:00-2020年9月10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电子邮件)的方式,各招聘单位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请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盐城市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急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报名邮箱。邮件请以“应聘岗位+应聘人姓名”命名,按照报名所需资料要求将原件正面扫描制定为PDF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电子邮件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所需报名材料请勿以复印件扫描,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者报名时所需材料:①《盐城市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急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③身份证扫描件;④2020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已毕业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等扫描件;盐城市卫健系统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⑤其它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等扫描件。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电子邮件提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应聘人员在报名结束前没有收到审核结果的,应联系招聘单位了解审核情况。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
(4)开考比例。所有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由市卫生健康委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应聘人员参加专业理论考试,笔试卷面总成绩的50%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及市卫生健康委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及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布。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计算总成绩。考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50%计算。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及市卫生健康委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2020届毕业生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0515-88336054(盐城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515-80501632(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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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盐城市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盐城市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急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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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