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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和《太仓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我市71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19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处分;
2、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和有关事项
㈠报名时间:2010年2月2日—6日。
㈡报名方法: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者,可登录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仓人才网(www.tcrcn.com 或www.tc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网下现场报名,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者登录太仓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后,须按照电脑系统提示完成报名基本信息录入,经系统审核通过后,确认网上报名成功。网上报名通过者须于2月9日9︰30—16︰00携带相关资料,到太仓市人力资源市场(柳州路38号)办理报名验证手续,逾期作放弃处理。
验证须提供的资料:⑴本人身份证;⑵2010年应届毕业生出具 “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户籍证明(有户籍要求的须出示);其他人员出具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⑶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⑷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者提供上述证件的同时均需交原件复印件。
笔试费:100元/人(报名验证通过后交纳);面试费:100元/人(面试前交纳)。现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家庭的考生,可凭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明,经审核确认后减免。
㈢有关事项: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如实申报,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资格复查、公示、聘用等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如被录用,须按《录取通知》规定及时办理报到等相关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3、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0年2月,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时间,也可视作为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对现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家庭的考生以及复退军人考生,在报名时考生自行申报,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在笔试环节予以加分,加分标准为考生笔试成绩的10%,计入笔试总分(以100分为上限)。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注明B 类岗位的考生,加试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为了保证招录质量,除部分专业性较强的紧缺专业岗位外,报名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职位相应缩减录用计划数或不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报名者可在2010年2月10日根据职位要求重新填报。
㈠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于3月上旬进行。笔试内容为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常识、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学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等(综合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报名后考生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请留意太仓人才网www.tcrcn.com 或www.tcrc.com.cn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㈡专业技能测试。注明B类岗位的考生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单位招考职位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㈢面试。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单位招考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注明B类岗位的考生,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单位招考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考核、资格复查、公示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试总成绩(笔 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注明B类岗位的,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职位录 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高分者为前;注明B类岗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高分者为前,若名次仍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 高分者为前),并组织体检。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在太仓人才网(www.tcrcn.com 或 www.tcrc.com.cn)上进行公示。因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公示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本职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替补。
七、录取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资格复查、公示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市纪委0512-53521537)。
九、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本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512-53534846)。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