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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新闻信息中心招聘
因工作需要,大丰市新闻信息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新闻采编记者5名、摄影记者1名。
招聘条件
(一)采编记者岗位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大丰市户籍或大丰籍生源;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新闻、中文及相关专业;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物(报纸、杂志)上发表新闻类作品5篇以上的,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摄影记者岗位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具有大丰市户籍或大丰籍生源;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摄影或新闻专业。在地市级以上正式出版物(报纸、杂志)上发表摄影作品10幅以上或在地市级摄影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学历放宽到大专以上。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分报名、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调动)六个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由市人事局和市新闻信息中心共同组织。
1、报名时间:2010年1月27--28日。
2、报名地点:市人事局二楼人才市场(市区金丰路6号)。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簿、高校毕业证书(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发表的作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2张。在丰工作的大学生村官需提供镇村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审查:报名者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经资格审查后,如实填写《大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报名缴费:100元/人。
(二)考试
(1)采编记者岗位: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 ,面试成绩占50% 。
①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20分、新闻基础知识40分、写作40分。
②面试
按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如笔试人数与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则全部参加面试。
摄影记者岗位
考试分为笔试和摄影实务考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 ,摄影实务考试成绩40% 。
①笔试
笔试满分为6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20分、新闻基础知识40分。
②摄影实务考试
按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摄影实务考试人员,第3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摄影实务考试。如笔试人数与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则全部参加摄影实务考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事局、新闻信息中心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采编记者岗位笔试成绩高的入围,摄影记者岗位摄影实务考试成绩高的入围),考试总成绩达60分以上才能进入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所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市人事局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聘用(调动)
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后合格者,经市新闻信息中心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办理相关调动或聘用手续。属2010年高校毕业生的,待考生拿到正式毕业证书后办理入编手续。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市新闻信息中心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凡调动和聘用者三年内不得报考其他单位。
四、纪律与监察
本次招聘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
大丰市人事局联系电话:83929231
大丰市新闻信息中心联系电话:83817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