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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人民医院招聘简章
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由我院自主招聘30名护理专业人才,其中:本科10名,专科20名。为使本次招聘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建立公开、平等、择优的用人机制,特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专业对口,公开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数
护理本科生10人;护理专科生20人。
三、招聘对象
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2010年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或2009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护理专科:建湖籍学生在校期间获三等奖学金2次以上或二等以上奖学金1次以上,非建湖籍学生在校期间获二等奖学金2次以上或一等奖学金1次以上。如在校期间获一、二等奖学金各1次和三等奖学金2次以上(一、二、三等奖学金4次以上)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和实践操作程序。
4、护理本科:不设奖学金门槛,但如在校期间获一等奖学金1次以上或二等奖学金2次以上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和实践操作程序。
5、身体健康。
五、招聘程序
㈠报名
1、需提交的证件:
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⑵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⑶相关奖励证书;(原件)
⑷身份证;(复印件)
⑸2009年毕业尚未就业的人员提交报到证。(原件)
2、报考人员需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3、报名费和考务费:150元/人。
4、报名时间:
5、报名地点:建湖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6、联系电话:86228040
㈡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
2、考试内容:笔试和面试加实践操作,考试科目主要是与护理专业相关的应知应会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3、计分办法:⑴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100分,占总分的60%;面试加实践操作100分,占总分的40%;⑵先进行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取数的1∶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数(含免笔试人员),如不足招录数的,全部进入面试。⑶免笔试人员,笔试成绩按笔试参考人员中最高得分计算;⑷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4、参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㈢考核
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依次替补,最后提出拟录用人选。
㈣体检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并收取体检费。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体检办法与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依次替补。
㈤公示
以书面的形式将录用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㈥聘用
录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六、招聘人员待遇
护理本科办理进编手续,护理大专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七、招聘人员管理
1、新招聘的人员可将实习地点改到我院实习,毕业后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就业手续。
2、新招聘的人员毕业后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三年内一年一签。
3、新招聘的人员执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为一年。期满后经我院考核合格方可办理进编或人事代理手续,如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自谋职业。
4、新招聘的人员凡在三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一律解聘,自谋职业。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纪委等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建湖县纪委执法室 86210301
建湖县人事局人才中心 86214739
建湖县卫生局纪检组 86210592
本简章由建湖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二O一O年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