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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经济开发区教育系统2017年选调教师公告
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区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岗位
面向全市(开发区除外)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选调岗位详见《开发区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应聘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中学教师岗位须具有两年以上中学相应岗位教学工作经历,应聘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两年以上小学及以上相应岗位教学工作经历。
(五)教师资格类型、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中学教师岗位须具有中学相应岗位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岗位教师资格。
(六)选调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
(七)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②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7年7月24日—7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资料至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西侧辅楼一楼)报名。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18-85882167。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请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开发区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
2.近期同底免冠1吋彩色照片1张,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证书和其它相关证明。
(四)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对不符合选调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
(五)开考比例
原则上选调职位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如不够开考比例,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开考比例后开考。
四、选调考试
(一)选调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部分岗位加试技能测试(详见《岗位表》)。
(二)笔试
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以选调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地点和领取准考证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对笔试合格人员原则上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开考比例不够1:3比例,则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调整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并在选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采取演课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演课80分、答辩2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照面试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技能测试人员。
(五)技能测试
采取现场测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技能测试内容根据岗位实践需要设计。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40%+面试×40%+技能测试×20%(选调岗位不设技能测试的,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选调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检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在编在岗证明,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并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标准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网(http://dqgzb.lda.gov.cn)、连云港开发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lygkfqe.com)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选调岗位空缺时,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管理
选调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选调单位设岗后的岗位情况进行聘任,兑现工资待遇。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选调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选调组织部门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逾期不能办理调动手续的,视作放弃本次录取资格。
九、监督与举报
在选调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请拨打相关监督举报电话:0518-85882802、0518-85187950。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教育局共同负责解释。
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发区教育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