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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6年招聘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具有适宜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类型、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
(六)具体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方式,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只能应聘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学专业的发展方向相一致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吋免冠照片1张、《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网络报名人员须将以上资料(扫描件)打包,并以“岗位代码+姓名”形式命名发送至lygkfqrcfw@163.com,并在考前核对相关证件的原件,审核通过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6年8月8日—8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连云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西侧辅楼一楼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四)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将在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报名费用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规定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名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免收报名费。
三、考试
(一)考试方式
A01、A02、A03、A05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A04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试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开发区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二)笔试
1.笔试形式: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
3.其他事项: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和领取准考证等事宜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演课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演课80分、答辩2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告知考生。
2.面试内容:演课根据相应学科教学课程设置,答辩围绕相应教学专业设置。
3.其他事项: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照面试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技能测试人员。
(四)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形式:采取现场测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技能测试内容:根据岗位实践需要设计测试项目。
3.其他事项: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A01、A02、A03、A05岗位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A04岗位总成绩=笔试×40%+面试×40%+技能测试×2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总成绩在面试(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五、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组织部门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政策咨询电话:开发区人社局0518-85882167。
八、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由开发区监察局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监督举报电话:0518-85882802。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