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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2017年公开招聘村医简章
为提高我区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广大农村居民享受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合我区部分镇街的村卫生室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村医。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一)2015、2016年临床、预防、中医大专以上的毕业生,或取得执业助理以上临床(预防、中医)及护理专业资格的医(护)师(士);
(二)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14日至1999年3月14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14日至1999年3月14日期间出生);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服从区域内工作安排;
(五)招聘镇街、人数等详见《2017年海陵区公开招聘村医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提供报名人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31、4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应聘者到区卫计委三楼会议室报名,地址:泰州市税务西街18号,电话:86238649。
4.报名要求和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实填写《2016年海陵区公开招聘村医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下载网址:中国·海陵公示公告,http://www.tzhl.gov.cn/col/col16549/index.html,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两寸照片2张和考试费用100元,办理报名手续。
5.资格审查: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报考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拟录用公示前区卫计委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6、服从调配:报考人员明确填写是否服从全区调配。服从调配人员如果没有被所报岗位录用,可调配到其它空缺岗位。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海陵区卫计委统一组织,面试由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
(一)笔试。内容为村医所需的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8日9:30—11:10,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在2017年4月6、7日工作时间内到区卫计委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海陵卫计新闻网站公布。
(二)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等事项由区卫计委负责通知,并在中国·海陵卫计新闻网站发布公告,逾期不领面试通知单者视同放弃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考试均采取百分制,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海陵卫计新闻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由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岗位,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应低于60分。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的,从该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各镇街结合个人情况协调分配至各村卫生室,并在海陵区卫计委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名单公布1个月内,未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协议签定3年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海陵区卫计委咨询电话:86238649;监督电话:8621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