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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公告
为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应聘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或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简介表》中“其他条件”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考生必须相应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1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表明确的条件为准)。
(六)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其他人员限无锡市生源(指应届毕业生)或无锡市户籍(指社会人员)。
2、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夫妻分居两地且配偶户籍在江阴、在江阴父母身边无子女、或符合随军条件的在江阴驻军配偶)的人员,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
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7年8月底前毕业生(凭《2017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七)考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所填专业、毕业证书所填专业须与报考专业一致,并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或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须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医学影像学专业考生须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八)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需加盖市人社部门公章)、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等为依据。工作年限从2017年8月31日向前推算。
(九)依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符合回避条件。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已被江阴市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
二、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7年3月22日9:00—2017年3月24日16:00
2、报名网址:
江苏网上报名系统http://gwybm.wxrsks.com/
3、资格初审时间:
2017年3月22日9:00—2017年3月24日17:30
(二)缴费确认
缴费确认时间:
2017年3月22日9:00—2017年3月25日17:00
考生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视为完成报名手续。
缴费标准:报名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考试费(凭原件及复印件退回)。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主管部门同意,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将退还。补报名的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9:00—16:3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时间:2017年4月6日9:00—2017年4月7日16:00
5、报名咨询电话:0510-86861209
三、考试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4月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报考专业的相关知识(如该岗位同时设有两个及以上报考专业的,考试内容以第一专业为主)。其中岗位代码为35、40、51、79的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分跟进)。
2、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4月20—21日,9:00—11:00,13:30—16:30
3、资格复审地点:
江阴市红十字血站辅楼(江阴市迎阳路199号)。
4、资格复审要求: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材料详见附件2。
5、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复审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同分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再同分时,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按规定进行考察。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江阴卫生网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及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考核办法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拟聘人员必须在9月底前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前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考护理岗位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单,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个人原因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试用期、首次聘期结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六、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在以下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angyin.gov.cn/rsj/
江阴市卫计委网http://www.jiangyin.gov.cn/wjj/
本招聘公告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七、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江阴市监察局:0510—86860217
江阴市人社局监察室:0510-86822851
江阴市卫计委监察室:0510—86861217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