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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灌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75人,具体岗位情况详见《灌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至1998年1月之间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16年6月13日至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灌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按要求填写好后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近期免冠同底2吋彩照2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双向选择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岗位表)、未就业证明(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或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凡报考岗位要求具备其它条件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证件及复印件。
3.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的应聘人员,免收报名考试费,报名时,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按1:2开考,具体岗位届时另行公告。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核减的计划数分别调剂到本单位的临床、医技、护理岗位,乡镇卫生院核减的计划数调剂到乡镇卫生院临床、医技岗位,具体调剂情况另行公告。
四、考试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面试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灌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组织。
(二)考试程序
1.笔试
(1)笔试总分为100分,闭卷答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报考医药卫生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20%,医药卫生基础知识占80%(生理、生化、药理、解剖四门基础课内容);报考非医药卫生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
(3)应聘人员凭身份证于2016年6月17日(上午8:30—11:3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4)笔试时间:2016年6月18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总成绩进行排序时,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4.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一)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拟聘用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应聘乡镇卫生院C34-C42岗位的人员,按每个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具体岗位详见《灌云县乡镇卫生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分单位岗位表》(附件3)。其他岗位则直接经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八、监督
监督电话:0518-88812437(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8-88956555(灌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518-88659212(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灌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灌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4日
1、灌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