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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2016年第一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学校简介
南京医科大学创建于1934年,时名江苏省立医政学院。1957年,由镇江迁至南京,更名为南京医学院。1962年,被列为全国首批六年制医药院校。1981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更名为南京医科大学。学校是江苏省属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22个学院(部)和1个独立学院——康达学院。在江苏、上海、浙江、山东等地拥有23所附属医院和50多所教学医院。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 1600多人,其中学校编制专任教师784人。有教授169人、副教授229人,有博士生导师422人、硕士生导师1746人(含附属医院)。学校现有中 国工程院院士1名,美国国家医学院外籍院士1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名,国家“千人计划”7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7人,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8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7人,“江苏特聘教授”16人,“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学校 是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333工程”培训基地。教育人才工作多次获得江苏省教育厅表彰。
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特种医学、护理学、人文医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 授权点5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学位授权点已覆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 教育学和文学等7个学科门类;拥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8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3个江 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是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
学校设有19个本科专业和2个“5+3”本硕一体化专业。目前,在校生总数为1.3万多人,已形成从本科生、研究生到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体系。
学校现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部级重点实验室、1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十二五”以来,学校的科研水平不断跃升,承担了多项国家 “863”、“973”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断实现新突破,发表的SCI论文数量及论文影响因子迅猛增长。2015年,我校获得278项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再创历史新高。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
学校现已建成5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3门省级精品课程,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品牌专业、2个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建成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9个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建高校教学实验室、有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主编6部国 家“十二五”规划教材。学校的招生和就业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多次被评为“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设有两个校区(五台校区和江宁校区)。五台校区位于南京市鼓楼区五台山南麓,占地120亩,是临床教学和研究中心。江宁校区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大 学城,占地面积1300亩,是教学和科研中心。学校图书馆有纸质文献107万余册、电子文献150万余种(不含学位论文)、中外文期刊6000余种,是江 苏省医学图书中心馆和高校文献保障系统医学文献中心。学校主办有11种学术期刊。
近年来,学校广泛开展对外交流活动,积极与国内外的高等院校建立形式多样的联系与合作。学校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典、日本、台湾、香港等国 家和地区的医学院校或科研机构建立了双边合作、学术交流关系。学校于2002年恢复招收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现有在校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500多人。
“十二五”期间,全校师生员工认定目标,凝心聚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积极推进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努力把学校建成一所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医科大学,力争在医学人才培养、医学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服务、文化传承创新方面做出更大贡献!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职工队伍,南京医科大学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各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
4.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注意事项及报名时间
1.注意事项
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
2.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者简历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
3.管理岗位(含专职学生辅导员)、工勤岗位应聘者简历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11日。
三、简历提交方式
1.邮件提交电子版简历
请将个人简历(word版)以“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姓名+教育科研人才网”格式命名并发送到相应联系人邮箱。
2.信件提交纸质版简历
应聘者也可将简历纸质版一份邮寄至相关学院、部门或人事处,邮寄地址见相应联系人地址。
四、考核办法
招聘学院、部门或人事处对所有岗位应聘者初选后,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到本人。
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应聘者的考核方式主要为面试(含试讲、操作等),由相关学院和部门根据岗位要求,会同人事处组织实施。考核具体时间由学院或部门通知应聘者。
管理岗位(含专职学生辅导员)应聘者的考核方式主要分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三部分。考试时间由人事处通知。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前集中进行在线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的人选、时间等由人事处通知。
五、体检
人事处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复审以后,按招聘岗位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人事处公告栏公示一周,相关材料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备案。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编外人事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