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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文广新、总工会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经核准,南通市文广新、总工会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至1997年12月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5年12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1:《南通市文广新、总工会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应聘人员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南通市文广新、总工会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获奖证书、作品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于
现场报名。时间: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本公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负责资格复审。现场报名人员现场复审,网络报名人员于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到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wgxj.nantong.gov.cn)、南通市总工会网站(www.ntzgh.org)公告。
五、适岗评价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适岗评价环节。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工作成果等方面考察考生岗位适应性,满分为100分。适岗评价由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负责实施。
适岗评价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由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负责通知,在有关网站公告。
六、面试
面试由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组织实施,以考察应聘者的实际操作能力为主,面试分为综合面试和实践操作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综合面试成绩占面试总分的40%,实践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总分的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天通知考生。
七、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适岗评价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在有关网站公告。
体检由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八、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有关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职能分工报送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6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十、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如有按有关规定应当予以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回避。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5099563、85517737
监督举报:0513-85099559、85105241
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南通博物苑:0513-85062512
南通市文化馆:0513-85529311
南通市图书馆:0513-59003810
南通市劳动人民文化宫:0513-85529522
附件1:南通市文广新、总工会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南通市文广新、总工会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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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