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下一篇文章:苏州市教育局直属职业类学校2016年招聘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充实交通运输系统人员队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常州市丹金船闸管理所(自收自支)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后出生),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报考岗位的相关条件(详见常州市丹金船闸管理所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www.czhrss.gov.cn/class/PLMFJIDH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11月30日9:00—2015年12月6日16:00
2、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11月30日9:00—2015年12月7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考生应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确认。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5年12月10日起在http://www.czhrss.gov.cn/class/PLMFJIDH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并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公告。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无效。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考生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考生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2、笔试时间:2015年12月13日。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阅卷结束后,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合格线为笔试总分的50%。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将在常州人事考试网(www.czks.cn)和常州交通运输局网(czjt.gov.cn)进行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前,由常州交通运输局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面试办法组织实施执行,具体办法和要求在面试前通知考生。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如果该岗位未形成竞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2116、0519-89607721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2112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常州市航道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