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泰州市中医院201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2)
- ·下一篇文章: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幼儿教师招聘启事
太仓市教育局2015年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拟对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有关学科教师进行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对象:⑴2015年、2014年太仓籍毕业生;⑵2015年高等院校应届硕士研究生;⑶2015年教育部部属师范类院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有关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尚未就业。
2.应聘者毕业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限定专业一致。
3.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学前教育学科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4.必须在2015年上半年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学历条件为大专的,户籍须在太仓市,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上的,不受户籍地限制。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学科 |
开考 比例 |
招聘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中学语文 |
1:1 |
5 |
中文类 |
本科及以上 |
中学数学 |
1:1 |
5 |
数学类 |
本科及以上 |
中学英语 |
3:1 |
3 |
英语类 |
本科及以上 |
中学物理 |
3:1 |
2 |
物理类 |
本科及以上 |
中学化学 |
3:1 |
1 |
化学类 |
本科及以上 |
中学政治 |
3:1 |
1 |
政治类 |
本科及以上 |
中学历史 |
3:1 |
2 |
历史类 |
本科及以上 |
中学地理 |
3:1 |
1 |
地理类 |
本科及以上 |
小学语文 |
1:1 |
4 |
小学教育、中文类 |
专科及以上 |
小学数学 |
1:1 |
4 |
小学教育、数学类 |
专科及以上 |
小学英语 |
3:1 |
2 |
英语类 |
专科及以上 |
小学科学 |
3:1 |
1 |
物理类、化学类、生物类、地理类、科学 |
专科及以上 |
中小学音乐 |
3:1 |
3 |
音乐类 |
专科及以上 |
中小学美术 |
3:1 |
2 |
美术类 |
专科及以上 |
中小学体育 |
3:1 |
4 |
体育类 |
专科及以上 |
中小学信息技术 |
3:1 |
1 |
计算机类、教育技术 |
专科及以上 |
学前教育 |
1:1 |
10 |
学前教育 |
专科及以上 |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
3:1 |
1 |
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 |
本科及以上 |
四、报名方式、注意事项
为了保证招录质量,本次招聘开考比例设为3:1(中学语文、中学数学、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前教育除外),报名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学科,相应缩减录用计划数。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者需将有关材料在
所需材料:⑴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附件1)1式1份(从太仓教育信息网下载,A4纸);⑵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含报名登记表上1张,背面均写好本人姓名);⑶个人自荐材料(需含有就读学校教务处盖章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已取得的大专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有关获奖、等级证书等复印件(前来考试时验证原件,验证后原件由本人带回);⑷填写电子报名信息表(附件2)于
报名截止后,由太仓市教育局将汇集的《太仓市教育局招考教师报名登记表》和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名册报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初审通过者由太仓市教育局通知参加考试。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并提供有关材料,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情况不实的,取消报考、录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五、考试
由太仓市教育局组织公开招录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包括笔试(总分为100分)和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课程改革、学生管理等)和相关学科内容。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笔试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在各学科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按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笔试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在领取准考证时交纳(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家庭的考生,可凭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明,经审核确认后减免)。
六、体检、录用
由太仓市教育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在太仓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给录取通知书,签订就业协议书。
被录用的新教师实行预分配及服务期制度,由太仓市教育局先统一预分配工作2年(含见习期1年),再由太仓市教育局重新安排至乡镇学校任教(服务期至少5年)。凡正式录用的新教师必须遵守我市相关规定。见习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自谋职业。
七、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八、本简章由太仓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城厢镇上海东路108号(县府东街99号)
太仓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
邮政编码:215400;
联系电话:0512-53531169,5353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