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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阜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阜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阜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地点:江苏省阜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地址:阜宁县城香港路799号)。
联系人:徐兆丹
联系电话:0515-82098002、82098003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并接受目测(标准详见《阜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近期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报考岗位及岗位代码);②《阜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③《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中2015届毕业生需提供《2015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播音主持岗位(岗位代码01、02)设1:5开考比例、栏目及活动策划岗位(岗位代码03)设1:3开考比例,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县文广新局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
3.县文广新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初审合格的,缴纳考试费每人100元。
4.初试、复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初试、复试。初试和复试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合格分数线。
(一)考试科目、时间
1.播音主持岗位(岗位代码01、02)
①初试:新闻作品播讲。报考者根据指定的新闻作品进行播讲,侧重考察形象气质、普通话水平、声音条件等。根据初试成绩在初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复试对象(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复试,岗位初试合格人数不足5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复试人选)。初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报考者可凭准考证号电话查询本人初试成绩(查询电话:0515-82098002、82098003)。
②复试:新闻出镜。复试人员按指定的新闻作品出镜播讲,侧重考察出镜播讲、语言组织能力以及现场应变能力等。复试成绩当场通知复试人员。
2.户外节目、栏目及活动策划岗位(岗位代码03)
①初试。初试主要内容为新闻业务基础知识及电视制作基础知识等。根据初试成绩在初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复试对象(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复试,岗位初试合格人数不足3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复试人选)。初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报考者可凭准考证号电话查询本人初试成绩(查询电话:0515-82098002、82098003)。
②复试:业务操作。运用视频编辑软件AdobePremiereProCS5或CS4中文版编辑视频,侧重考察电视节目制作基本技能。复试成绩当场通知复试人员。
在复试前,对拟参加复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复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初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复试。
复试结束后,因各类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替补。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播音主持岗位(岗位代码01、02)总成绩根据初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计算;户外节目、栏目及活动策划岗位(岗位代码03)总成绩根据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计算。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初试、复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办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复试成绩高者;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公告通知)。体检标准除岗位有特殊要求,其它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经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审批后,由县人社、编制部门办理有关聘用和列编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5年应届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自主择业。正式聘用人员列事业编制。被聘用者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政策咨询
阜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2098002、82098003
联系人:徐兆丹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87238176)。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人事政策法规及人事工作纪律;参加招聘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本公告有关规定,如发现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招聘工作举报
阜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举报信箱:gylfn001@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515—82098231
2.举报信箱:fnsygl@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515—87386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