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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苏州市吴中区卫生系统招聘简章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的有关规定,为加快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吸引省内外优秀高校毕业生为我区卫生事业发展服务,进一步提升我区医疗服务水平,经研究,苏州市吴中区卫生系统所属医疗卫生单位面向医学院校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面向2015年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0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1979年1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1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下。
4.符合《招聘职位表》中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和要求。
5.凡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15年苏州市吴中区卫生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才职位简介表
三、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3 日上午9:00—1月15日下午16:00。
2.报名网址:东吴人才热线(http://www.dwrc.cn)
资格审核:考试前在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苏街198号吴中商务中心A楼9楼吴中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考生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进入东吴人才热线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资格审查。吴中区卫生主管部门对前来考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审核时需提交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研究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表、其他材料(本科段毕业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相关等级证书)、本人近期白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上述材料需交验原件并提供1份复印件。符合报名条件者在东吴人才热线(http://www.dwrc.cn)上公示,时间三天。
四、考试
考试地点设在苏州市吴中区,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用专业面试的方式,同一岗位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区卫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公示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身体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考察)。在招聘单位申报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或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通知发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录取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区人社部门办理录用手续。考生录用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新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待遇,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岗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未取得者将解除(终止)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625473,0512-65252789。
八、本《简章》由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中区卫生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65258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