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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医院2015年第一批招聘公告
为了满足医院工作需求,完善人才队伍结构,南京市江宁医院决定公开招聘下列岗位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取准考证地点: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报名信息表。
4、报名须带证件:
a)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2015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c)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材料;
d)收费员岗位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岗位根据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2张。
三、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资格审核由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负责审核。
四、笔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南京市江宁医院组织的笔试,笔试结束后20天内笔试成绩将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www.njjnyy.cn)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划合格线进入面试,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由南京市江宁医院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上公布。
参加笔试、面试人员的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六、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
1、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宁人才网、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上公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往届生由南京市江宁医院委托的人事代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应届生由江宁医院与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根据所签协议书内容签劳动合同。
八、招聘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南京市江宁医院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
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电话:025-52281873;南京市江宁医院监察室电话:025-52283144,传真025-52281256。
南京市江宁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