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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
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是江苏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立项建设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专业教师整体素质,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12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开考比例及相关要求
教师岗位共招聘1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应聘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
(三)未取得教师资格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谋择业。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2014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本次招聘工作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招聘活动。
(一)报名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通过网络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由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审核员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
资格初审时间:
缴费时间: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资格初审结束前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90元/人)确认。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
(2)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报名信息未审核或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公招领导小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47599。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内容主要为岗位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知识(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范围和用书不限。
2.笔试时间: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的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专业课教师(数控、模具、计算机)的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与答辩占60%,技能测试占40%。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文化课教师(中文、文秘、数学、英语、物流、会计)的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占60%,答辩占40%。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hadz.gov.cn)、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网站(http://www.hagzx.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其本人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手续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招聘工作岗位处分或给予其他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分局:0517-83718789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00159
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纪委:0517-83719268
报名咨询电话:0517-83711960,83715028
本简章由2014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