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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盱眙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简章
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本次共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30名,其中临床医生岗位28名,计算机技术员2名。详见《2014年盱眙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临床医生岗位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技术员岗位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淮安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执行,专业条件未按类设置的,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须完全一致。
3.临床医生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统一组织招聘考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名表(附件2)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于
实际缴费的报名人数须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相应开考比例的倍数,实际缴费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相应开考比例的倍数的,则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为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总分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开考比例的倍数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由县人社局、卫生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进入面试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不能按资格复审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不足相应开考比例的倍数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
2.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70%、3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j.xuy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考生与其他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如本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待遇按照盱眙县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及聘用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个人自主择业。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县纪委:0517-88288617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0910704
县卫生局:0517-88202018
报名咨询电话:0517-88201028
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盱眙县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