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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沛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
为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现决定沛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含)以后出生);
5.不限户籍;
6.2011年之前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有执业医师证;
7.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8.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本县在编事业人员;近3年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与所报岗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9日9:00至5月25日17:00
缴费确认截止时间:2014年5月26日上午12:0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xrs.gov.cn)。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须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研究生岗位除外),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2014年5月26日下午2:00-4:00到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 6月 5日- 6日到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考试内容分临床和非医学类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为百分制。
(二)笔试时间:2014年6月7日。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四)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①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③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加之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将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本次面试收取面试费100元。
(五)报考招聘岗位要求是研究生学历的免笔试,直接参加报考岗位的面试。
(六)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通知考生。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均按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要求研究生学历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最后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审批和入编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逾期不能提供或证件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解除原用工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已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5年内不准县外流动,如因个人原因流动的,不予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公示期满后如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人员。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要求、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公告均在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pxrs.gov.cn)发布。
监督电话:0516-89675907(县纪委)
0516-68867373(县人社局)
八、本公告由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68867373(县人社局)
0516-89633562(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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