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4]41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水平,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jsjzi.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助精神;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五)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应聘者可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hxiao@jsjzi.edu.cn,发送主题请以“岗位+姓名”格式注明,报名后请及时查看回复确认收到的邮件。
(2)邮寄材料报名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221116,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516-83889173。以收到地邮戳时间为有效时间。
(3)现场报名
请在工作日期间到学校人事处报名(地点:行政楼218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
(2)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4)其他证明应聘人员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
邮寄或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上述所有材料。网络报名时,只需提供《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待回复确认后,根据需要提供更加详细的资料。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4、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同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发布公告。学校人事处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
5、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本次考核1-7;10-24岗位采用面试(含试讲)方式(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8-9岗位采用面试(含试讲)和专业技能考核方式。面试、专业技能考核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
1、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
面试(含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岗位1-7;10-24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专业技能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岗位8-9最终总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考核*50%。
(二)考核时间、地点:考核的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商定,以电话和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录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教育网及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6-83889173
联系人:肖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6-83889009
联系人:曹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