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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常熟市卫生系统招聘简章
根据《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常人社规[2013]4号)文件,我市卫生系统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1、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含)以上学历的本市户籍生源及婚迁至本市户籍的2014届、未就业的2013届毕业生。
2、社会在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关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的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尚未取得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的2012届、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户籍在本市的在职人员可应聘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等要求的社会在职岗位)。为确保卫生队伍稳定,本市卫生系统事业在编人员不参加本次招聘。
3、个别紧缺专业放宽到全国范围内招聘。
4、岗位表中专业条件明确有子专业的,应聘者的专业或子专业必须与岗位表子专业方向一致。
5、工作年限均以周年计算。
(具体招聘岗位、对象、范围及条件详见《2014年常熟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8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4年3 月6日—7日,每天上午9:00—下午4:30。报名地点:常熟市卫生局会议中心(富阳路6号)。
2、报名注意事项以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本人随带规定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并限报一个岗位。如果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资料(均须验证原件,交复印件。请各位考生自行准备好相关复印件)。
①2014届毕业生、2013届未就业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生源地户籍证明。2014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2013届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婚迁对象还需提供结婚证及迁入地一方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
②社会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执业资格证书等)、工作(人事)关系证明。
3、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常熟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报考社会在职人员的岗位以及报考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新区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医学检验所的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比例)为1:2。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2人的,该岗位不开考;对于招聘计划数2人及以上的岗位,在报名人数达到2人,但与招聘计划数相比不足2: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笔试
笔试按报考岗位分类进行,试卷分为十二类: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中医类、药学类、中药类、检验类、护理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治疗技术类、口腔医学类、卫生事业类、医疗设备类,各招聘岗位所对应的试卷类别详见《2014年常熟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2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20分,专业知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范围:A.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辩证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B. 法律法规(宪法、卫生法律法规),C.卫生工作相关政策及方针,D. 医德规范,E.医学心理学。专业知识内容范围: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
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4年3 月16日,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发放:2014年3 月13日(上午8:30—下午3:00)发放笔试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费收据到常熟市卫生局会议中心(富阳路6号)领取。
4、2014年3月16日在常熟市卫生局及常熟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csws.gov.cn)、常熟人才就业网(http//www.csrc91.com)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72分。
五、面试
护理类岗位为结构化面试和实务操作,其他岗位为结构化面试,并分批进行。在考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超过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于2014年3 月20 日到常熟市卫生局会议中心(富阳路6号)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分者),统一到指定体检地点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执行。
2、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进行递补。
七、聘用
1、公示。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在常熟卫生局网站、常熟人才就业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时,请用书面署名材料或直接到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常熟市卫生局监察审计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示负责,对不署名的一般不予受理。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常熟市卫生局监察审计室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并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常熟市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或《常熟市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发出《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本科及以上学历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人事代理;大专学历者为劳动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新区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医学检验所录用的人员,三年(二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的,由招聘单位解聘,自谋职业;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录用的人员,四年(三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的,由招聘单位解聘,自谋职业。
八、纪律
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严肃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512-52805319,常熟市卫生局监察审计室:0512-52308510。
九、其它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本简章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熟市卫生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