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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省宜兴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宜兴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的文件精神,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江苏省宜兴中等专业学校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研究生,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对口,并符合下列条件者:
1.研究生阶段曾获得学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或学校、院(系)三好学生。
2.年龄18-35周岁(1979年2月20日-1996年2月20日出生)。
3.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见附件2)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rsk87976352@126.com。
2.报名时间:2014年2月10日—2014年2月20日(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
3.报名须提供的相关材料(有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
(1)本人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加盖公章)及获奖证书等反映个人综合素养的相关材料;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4.资格审核:学校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面试考核前一天,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材料的现场复审,并报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三、考核
此次招聘采用面试考核方式进行,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满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面试人员、时间、地点等在相关网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人选,确定的人选与宜兴市教育局初步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毕业后,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并组织实施考察。
五、公示及录用
经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网上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取聘用手续,于2014年暑期分配至江苏省宜兴中等专业学校工作,并按政策享受事业单位编内教师待遇。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均不再进行递补。
六、试用期管理
1.录用人员,由录用学校与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书》。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无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录用人员,试用期可延长至三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试用期满,经德、能、勤、绩考核合格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与其签订《宜兴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试用期聘用合同自然终止,进入人才市场重新择业。
七、招聘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宜兴市教育信息网:www.yxedu.net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xlss.gov.cn
本公告由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7974858、87976352、87985125。
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伪造、编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宜兴市纪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教育局纪委: 0510-87981642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