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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开放大学、高职校招聘
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常办发〔2011〕69号)精神和《关于2014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实施意见》(常教人〔2013〕73号)的要求,现将2014年直属开放大学、高职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新教师简章公布如下:
一、成立招聘领导小组
各校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由书记、副校长、中层干部和学科教师等组成。
二、招聘对象
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全日制2014年毕业生或2013年毕业尚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1.计算机和英语等级:取得国家计算机二级(或省一级)证书和大学英语四级证书(英语专业须具备英语专业四级以上证书)。
2.身心健康,适合从事教师职业。
四、招聘学科及数量、岗位要求、时间安排。具体见附件(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
五、考核方式
1.资格审核。对符合公开招聘考核对象及条件者,经招聘考核小组负责人在资格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后,确定参加笔试人选。统一设立1:3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学科核减相应招聘计划。
2.笔试考核。由学校组织对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考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学科需求数的1:3划定面试资格线。考生的笔试分数低于该学科分数的50%,则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考核。学校考核小组对面试人员进行集中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不少于三题,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当场反馈成绩。考生的面试分数低于60分,则取消课堂考核资格。
4.课堂考核。每个学科、每个职位综合成绩前三名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学校在课堂考核当天或第二天把参加课堂考核人员成绩在校园网的外网上公布。考生的课堂考核分数低于70分,则取消体检资格。
5.确定体检人选。学校将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课堂考核等各项材料汇总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按照统一笔试成绩占30%、课堂能力考核(专业加试)占50%、面试总成绩占2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6.体检与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拟录用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和考察。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报批。学校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发布招聘简章的相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在公示结束一周内负责将各项考核材料的原件和在常州人事管理系统填写打印的《常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呈批表》(一式四份)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毕业生档案(寄送地址:常州市教育局人事处,确保在6月30日前寄达),报市教育局人事处,人事处按规定程序审核汇总后到市人社局办理相关录用审批手续。
8.签订聘用合同。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核定相应岗位。聘用合同的签订方法按《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常政发〔2004〕250号)要求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市教育局监察室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应聘者可根据学校公布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在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
3.现场确认时应聘者须携带相关材料:(1)2014年毕业生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国家计算机二级(或省一级)证书、个人简历一份。(2)2013年毕业生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国家计算机二级(或省一级)证书、个人简历一份。材料提供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确认后当场退还。
4.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5.应聘材料不退,请自留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