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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招聘简章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合同制性质的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1、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退伍军人,仪征户籍;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3、高中以上学历、有驾驶执照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1日—23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7∶00
2、报名地点:
11月21日上午在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市场,21日下午、22日、23日在仪征市城管局(新沿山河东路8号)附一楼大厅。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相关证件材料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后,现场填写《仪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交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照片3张。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毕业证书》、《退伍证》、《户口簿》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证件、材料均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名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3)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仪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考核方法:采用直接面测试办法进行(时间另行通知)。面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江苏公务员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三、聘用及待遇
拟录用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录用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城管执法大队有关规定执行。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市城管局:0514-89319100。
四、本简章由仪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