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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招聘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合同制性质的城市管理协管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仪征籍户口;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170cm以上;
5、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6、高中以上学历。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5日—14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8∶00
(2)报名地点:仪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大庆北路49号)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相关证件材料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后,现场填写《仪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招聘协管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交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照片3张。
(4)报名人数限定为30人,额满截止。
(5)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等材料。
②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名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③上述第①②项所要求提供的证件、材料均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④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仪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招聘协管人员报名表》,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考核办法:采用命题面试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江苏公务员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三、聘用及待遇
拟录用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录用后与仪征市阳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代理,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参照城管执法大队现行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发放。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咨询电话:0514-83449016;监督举报电话:0514-83449006
四、本简章由仪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仪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