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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3-07-12 17:35:16  来源:本站整理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招聘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学院坐落在全国唯一的国家级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中国医药城内,开办医药及相关本科专业15个,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高校教师资格评定权和高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自评权,是全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试点单位。为适应学院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翰林学院学科、专业及课程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部分业务管理骨干,具体情况如下:

    一、岗位需求

    1、系常务副主任岗位

    岗位

    涉及工作内容或专业

    职数

    公共基础系常务副主任

    公共基础相关课程

    1

    医学系常务副主任

    中医学、针推、护理学、应用心理学

    1

    药学系常务副主任

    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生物制药、中药资源与开发

    1

    经贸管理系常务副主任

    国贸、市场营销、药事管理、公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

    2、教研室主任岗位

    学系

    岗位

    主要课程

    职数

    公共

    基础系

    政治理论教研室主任

    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教学和研究工作

    1

    大学英语教研室主任

    开展大学英语教学和研究工作

    1

    数理教研室主任

    开展数学、物理等教学和研究工作

    1

    计算机教研室主任

    开展计算机类课程教学和研究工作

    1

    医学系

    中医基础教研室主任

    开展中基、中诊、中药、方剂、内经、医古文、中医医学史与各家学说等教学和研究工作

    1

    中医临床基础教研室主任

    开展温病、伤寒、金匮要略等教学和研究工作

    1

    中医临床教研室主任

    开展中医临床各科教学和研究工作

    1

    西医基础教研室主任

    开展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病理学、病原与免疫学、生物学、医学统计与预防医学等教学和研究工作

    1

    西医临床教研室主任

    开展西医诊断,西医外科和西医内科等教学和研究工作;

    1

    基础护理教研室主任

    开展护理基础类教学和研究工作

    1

    临床护理教研室主任

    开展护理临床类教学和研究工作

    1

    针灸教研室主任

    开展针灸教学和研究工作

    1

    推拿教研室主任

    开展推拿和养生康复教学和研究工作

    1

    心理学教研室主任

    开展基础心理学、应用心理学教学和研究工作

    1

    药学系

    基础化学教研室主任

    开展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教学和研究工作

    1

    药理学教研室主任

    开展药理学、中药药理学教学和研究工作

    1

    药物化学教研室主任

    开展药物化学、中药化学、天然药化教学和研究工作

    1

    药物分析教研室主任

    开展分析化学、仪器分析、药物分析教学和研究工作

    1

    药剂与制药教研室主任

    开展药剂学、中药药剂学、制药工程、化工原理教学和研究工作

    1

    药用资源与鉴定教研室主任

    开展药用植物学、中药鉴定学、生药学教学和研究工作

    1

    经贸

    管理系

    工商管理教研室主任

    开展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教学和研究工作

    1

    信息管理教研室主任

    开展会计与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等教学和研究工作

    1

    公共管理教研室主任

    开展管理学、卫生事业管理等教学和研究工作

    1

    经济贸易教研室主任

    开展国际贸易、经济学、金融学等教学和研究工作

    1

    药事管理教研室主任

    开展药事管理、卫生法规等教学和研究工作

    1

    注:系常务副主任需要常驻泰州工作;各教研室主任如在职聘任需要保证每周在泰州工作一天,退休人员聘任工作时间和待遇面议。

    二、岗位职责

     

    1、系常务副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全系教学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对于完成全系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负全面责任。

    2)组织制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施办法,交系务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经教务处审核后,报请学院批准,在教务处指导下组织实施。

    3)落实教学任务,审定任课教师名单,督促检查各教研室开新课(实验)以及新开课教师的试讲和申报审核工作,检查考核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和教师教学工作规程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4)组织研究改进课堂教学和课外辅导工作,督促和检查各有关课程的建设及教学法的研究工作。主持本系教学改革或教学法经验交流活动。

    5)组织确定本系教学人员培养对象和计划,负责组织教学人员进修活动和业务考核工作,参与对教学人员的使用、晋级、奖惩等项工作的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

    6)组织指定教材建设规划,督促、检查各类教材编写工作任务的落实,组织审核各专业编写的教材,保证编写进度和质量,组织推荐优秀教材出版或参加评优。

    7)参与制定全系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审定教学实验内容和教学实验有关技术文件,检查实验教学措施及效果。

    8)配合学生工作系统抓好学生班级的班风,树立良好的学风,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深入教学第一线,听取各方面对教学工作的意见。

    9)加强全系师生党团建设,组织教师积极开展教书育人活动,重视对学习优秀生的培养。

    10)督促、检查系秘书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学业资料统计和上报等常规教务工作。

    11)负责处理并完成本系和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2、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每学期的教学任务,协调科研任务和其他工作,保证教学质量。按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拟定教学大纲,选编教材和编写教学资料。

    2)负责对教研室成员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考核和评议,负责考卷的审查和教学工作量的审核。

    3)对教师的教学事故或在教学质量上出现的严重问题,有处理的建议权。

    4)有责任帮助实验室开展建设和管理工作,以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5)有对教研室人员定编、定职、晋级、聘任和调动的初审权,有请假三天的审批权。

    6)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

    7)完成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聘条件

    1、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有信念、有本领、有担当、有正气,能经受各种挑战和考验。

    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高等教育事业,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在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艰苦创业,做出成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四、基本待遇

    1、系常务副主任

    学校在职人员被聘为系常务副主任者,享受学校派出工作人员待遇。学校退休人员或其他单位的退休人员被聘为系常务副主任者,按照正高职称6万元/年、副高职称5万元/年兑现基本待遇,并另外享受相应岗位职务津贴(系常务副主任1500元/月)。

    2、教研室主任

    ⑴学校在职人员兼聘为教研室主任,按1.5万元/年兑现异地工作津贴;

    ⑵学校或其他单位的退休人员聘为教研室主任者,根据在我院工作的实际天数折算待遇(每周全日制在我院工作的,按正高职6万元/年、副高职职称5万元/年兑现基本待遇),并另外按出勤情况享受岗位职务津贴400元/月。

    3、上述人员如果兼任我院专业负责人或者课程教学任务,另外享受相关规定津贴。

    4、享受学校派出工作人员待遇的,其身份属性不变(如原为教师岗的,继续保留教师编制),人事档案关系、考核晋升、国家工资和校内津贴调整等各项事宜,一律按学校本部同等人员对待。上述人员因工作需要返回大校时,由大校按照同等人员安排工作。

    五、聘期

    聘期为三年。

    六、聘任办法

    1、成立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相关聘任工作。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翰林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学校教务处和人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2、面向校内外公开发布聘任方案,采取个人报名、学校各有关学院、部门组织推荐和翰林学院物色推荐的方式产生拟聘候选人,提交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聘任。

    3、根据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意见,由翰林学院具体办理相关人员的聘任手续,其中学校在职人员聘任常驻泰州工作岗位报请学校党委、行政研究同意后,由学校人事处办理校内调动手续。

    七、其它

    1、请应聘者提供简历及下列材料。接收简历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13日。

    1)《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2)提供本人简历(附配偶、子女情况)。

    3)提供学历、学位、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4)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资历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5)应聘者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招聘电子邮箱,或将纸质文档寄至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

    2、初审和面试

    学院对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进行面试。面试时请携带有关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和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备查。

    3、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学院路6号(邮编:225300)

    联系电话:0523—80639006联系人:蒋吴沁

    招聘电子邮箱:hlxyzp2013@126.com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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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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