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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泰州分院公开招聘
根据泰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规定》(泰发〔2007〕12号)以及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12〕450号)精神,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泰州分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要求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泰州分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此次拟招聘1名高层次人才,从事科研工作,要求专业为哲学、经济学或法学(社会学),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博士优先考虑。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
4.本科所学专业与研究生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5.报名人员为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的,不限生源和户籍。已有工作经验者须与本市所属企事业单位无劳动合同关系,非泰州户籍。
6.应届研究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方式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③如系2013届或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已毕业的,需提供硕士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④英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⑤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⑥本人公开发表论文等业绩资料复印件。⑦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1张。有意者请将上述材料邮寄至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泰州分院,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鼓楼南路299号四楼,邮编:225300,联系电话:0523-86059169,联系人:栾国庆。
材料截止时间:2013年7月20日。
四、选拔程序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泰州分院组织资格复核(资格复核时须带上述材料的原件)、考试、体检、考察。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批同意后,由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泰州分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
监督电话:0523-86880623,0523-86059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