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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麋鹿保护区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江苏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名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和对象
国家普通计划招生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林学专业1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自然保护事业,有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具有一定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及独立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
2、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学士及其以上学位;
3、英语水平达四级以上,普通话等级水平达三级甲等以上;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日至11月4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盐城市人才市场105室人才服务大厅,联系人:张成宇,联系电话:0515-88198609 。
江苏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办公室,联系人:徐安宏,联系电话:0515-83391912 。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及招聘条件中所列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当面审核后退还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现场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考生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由市人事局和麋鹿保护区确定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分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
(三)体检、考核: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的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时,按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经人事局和用人单位商定后,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对通过体检、考核,拟聘用人员在盐城人事编制网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后,按管理权限办理有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不得报考其他单位。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要认真执行招聘工作有关政策,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杜绝不正之风。
七、本公告由市人事局、保护区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88198705、88198609(盐城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