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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3-05-06 17:45:32  来源:本站整理

    徐州医学院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

    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3]51号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徐州医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www.xzmc.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三)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毕业并在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

      (六)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要求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性质及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工资和保险待遇,博士人才享受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具体条件标准,请登录徐州医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xzmc.edu.cn/)查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13年5月6日—2013年5月17日。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应聘者可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rsc@xzmc.edu.cn),发送主题请以“学位+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格式注明。

      (2)邮寄材料报名

      地址:徐州市铜山路209号徐州医学院人事处,邮编:221004,联系电话:0516-83262042(汪老师、刘老师)83262238(覃老师)。

      (3)现场报名

      请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11点期间到学校人事处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徐州医学院求职申请表》(详见附件2);

      (2)个人详细简历;

      (3)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聘者提供的全部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凡有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和考试费100元。

      4、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报名工作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 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同时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博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1-12)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硕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13-21)

      1、考核工作:根据岗位申报和需求情况,实行分岗位考核,考核工作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笔试成绩和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将在徐州医学院人事处主页公布,考生可通过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办法由徐州医学院制定,专业技能测试办法及具体时间将在徐州医学院网站及人事处主页公布并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参加面试。

      (3)面试: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成绩计算: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中有一项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确定按如下方式折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2、考核安排

      (1)所有考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学校人事处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首次考试考核的时间在报名日期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所列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博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1-12)

      考核组织时间,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学校根据岗位申报和需求情况,实行分岗位考核,考核工作包括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两个环节。

      1、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办法由徐州医学院制定,专业技能测试办法及具体时间将在徐州医学院网站及人事处主页公布并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参加面试。

      2、面试: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成绩计算:在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中有一项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总成绩确定按如下方式折算:

      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体检医院为学校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替补。

      (二)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徐州医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3262042

      联系人:汪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徐州医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6-83262246

      联系人:周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徐州医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一期)》.xls
     
    徐州医学院求职申请表.xls

    徐州医学院

    2013年5月6日
     
     
     
     

    Tags: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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