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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服务社会、服务发展。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文件精神,灌南县海洋渔业局等15个主管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单位经费渠道
详见《连云港市灌南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2、身体健康,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以及岗位表中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报名
(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有工作单位者,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填写《灌南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应聘人员携带规定材料和报名表到灌南县人才中心(县集中办公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0740室)报名;
(三)联系人:左然昭联系方式:0518-83968833
(四)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所报岗位被取消的,征求本人意见可调剂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特殊岗位因报名不足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列入急缺人才,报市核准后,可由县统一组织采取考核面试方式进行择校公开招聘。
三、考试
(一)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试题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
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公务员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13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3年5月23-24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成绩公布时间及公布方式
公布时间: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
公布地点: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nhrss.gov.cn/)
四、体检和考核
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按岗位招聘人数,若最后一名同分,需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主要考察日常表现情况,在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有不良记录的视为不合格。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可在同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或加试结果)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nhrss.gov.cn/)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办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首次就业的普通院校毕业生仍执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及见习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举报投诉电话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考试组织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提出,受理单位应及时处理。
电话:0518-83968833
八、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3年4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