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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江苏省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淮安技师分院)是社会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国家高级技工学校、江苏省重点技师学院。主要职能是开展高职、技师、高级技工、中专、中技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因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教师14名;教辅人员7名;高层次(高技能)人才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本科及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报考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B、报考教师和教辅岗位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专业的中级职称并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对应工种技师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人员,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3、具有满2年工作经历(截至到2013年8月31日)。硕士研究生不限。
4、教师岗位须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资格。教师岗位中计算机、机械工程、机电控制、电子信息、化学工程五个专业和教辅岗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对应工种执业资格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硕士研究生不受这两项条件限制。
5、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A须具有与专业条件相对应系列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B须取得与专业条件相对应工种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并取得由国家行政部门主办的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教师与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相对应工种技能大赛(或创新大赛)三等奖及以上。与招聘岗位相对应工种
6、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对应工种执业资格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条件(详见《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辅人员岗位表》、《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于2013年4月22日—23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到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淮安市北京北路77号)组织人事处(8号楼)报名(咨询电话:0517—87075810)。
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缴考试费100元,于2013年4月25日-26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教师、教辅人员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B开考比例为1:3,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相应倍数,则按比例削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A不设开考比例。
(二)笔试
报名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如果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A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5人,则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说课)。
1、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对应专业公共主干课程专业知识及技能。
2、笔试时间:2013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说课)
1、面试(说课)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本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说课)人员。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对拟参加面试(说课)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取消面试(说课)资格,并从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领取面试通知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面试(说课)采取说课和就说课内容回答相关问题的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教学计划规定的有关内容。
3、面试(说课)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4、面试(说课)时间、地点:详见《面试(说课)通知书》。
(四)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成绩、面试(说课)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A如免于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同岗位总成绩相同时,取得技能大赛奖项高者排序在前。如奖项同等或都没有参赛获奖,则面试(说课)成绩高者排序在前)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因体检和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应聘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hajsxy.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如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65187,83671213
本简章由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