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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
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3] 21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师资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年龄要求为:应届毕业生30周岁以下;社会人员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40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45周岁及以下;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9日
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①网络报名(邮箱:ntfyrsc@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写明应聘者姓名及应聘岗位代码);②邮寄报名(以邮件收到日为准。邮编:226007,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东路105号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①《江苏省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必须有照片);②身份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④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⑤其他证明材料。网络报名的,除提供《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外,请将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发送到指定邮箱。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要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材料有不真实情况者,学校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若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学校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5月1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所有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均需参加考试。
4、学校对应聘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审查,并于5月2日到5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符合招聘条件者前来考试;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面试;②试讲;③专业技能测试。考核程序按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的顺序进行。
(一)面试按照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之前,招聘单位将对考生的资格条件及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复审),面试办法将在面试前告知应聘者。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二)试讲要求在面试通知中告知,面试合格者进入一下轮试讲。
(三)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岗位要求安排,具体事项面试后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30%、试讲40%、专业技能测试30%。各个项目的考核成绩均为100分,60分方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四、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没有竞争的岗位,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总分的60%。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递补人选。
(二)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和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3-81050067(传真) 81050005
联系人:李晓丽(13912298421) 潘绍来
六、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513-81050007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