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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年龄要求:硕士应届毕业生30周岁以下;博士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社会人员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45周岁以下。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15日
报名地点:苏州市西园路279号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714或717办公室
2、邮寄报名
邮寄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3年4月15日(以邮件收到日为准)
邮寄地址: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市西园路279号组织人事处215008)
3、网络报名
邮箱地址:snyrsc@163.com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填写《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该表应填写完整,且必须有应聘者本人的亲笔签名(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
3、应聘者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4、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
6、应聘人员须提供证明其工作经历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采用网络报名,应聘者须将以上材料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与报名登记表一并发送。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专家对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试时请携带上述材料原件以备审核,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1至11号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1,12号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果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该岗位的开考比例人数,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同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上发布公告。学院组织人事处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
教师岗位(1—11号岗位)考试科目包括试讲和面试,其他专技岗位(12号岗位)考试科目包括笔试和面试。
(二)考试程序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财务管理基础知识、会计专业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等。笔试成绩在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凭准考证号在该网站查询。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在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当场通知考生。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在试讲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试讲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考试前,拟参加考试人员须提供报名提交材料的原件,由组织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才能参加考试。
5、总成绩计算办法
教师岗位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试讲、面试科目的合格线均为70分,总成绩的合格线为70分。
(三)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录取
面试结束后,在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现工作或学习单位、专业、拟聘岗位和招聘考试各项成绩与排名,公示无异后,由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的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60986410512-66098642
联系人:季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审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2-66098632
联系人:薛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