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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阴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江苏省淮阴中学是淮安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为适应淮阴中学新城校区发展需要,经研究并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城校区教师8名(事业单位编制)。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英语教师5名、历史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音乐(声乐)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2013届毕业的研究生、国家211院校和江苏省内院校师范类本科生、淮安籍(淮安生源)师范类本科生,其中二本院校毕业生须有2个学年以上(含)获得一等奖学金。
3.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相同专业,研究生须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本科生须毕业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英语教师本科毕业前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其他教师英语达到学位要求,音乐教师要求具有声乐特长。
5.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应聘人员于
2.笔试与试讲。报名人员接学校通知后于
3.面试。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无笔试的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70分以上(含)为合格。若面试不合格或因参加面试人员个人原因出现空缺的,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4.考核。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选,由淮阴中学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核不合格情形参照《2012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教育局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递补)。受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淮安市教育局:83662485;淮安市人社局:83671213。
本简章由江苏省淮阴中学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9088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