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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2013年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医卫队伍整体结构,促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宜兴市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2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95年1月23日至1977年1月24日出生人员);
6、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卫(药)类专业毕业生及非事业编制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卫(药)类毕业生,其中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位的考生可不受毕业时间限制;
7、除医学影像本科毕业生、医卫类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外,其他考生必须具有宜兴户籍或为宜兴市生源;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一、二,附件一、二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先)。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2日-3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2、报名方法和地点:应聘人员均采用现场报名、初审的方式,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到宜兴市中医院行政楼六楼会议室报名。(宜兴市阳泉东路128号)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户口薄;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生《报到证》、户口薄;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件、学历证书、户口薄(在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所有证件都须有原件和复印件(请务必预先复印好带至报名处)。考生交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3张。
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位的人员,填写《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卫类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任选报两个中心的招聘职位。
报考非社区招聘职位的人员,填写《招聘卫生系统医卫类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分别在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区中心医院各选报一个招聘职位;
应聘人员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并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经卫生主管部门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考试由市卫生、人社部门共同组织。
2、研究生报名应聘岗位简介表(一),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内容为相关医学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直接淘汰。
3、本(专)生报名应聘岗位简介表(二)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直接淘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为医学综合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参加笔试者每人交纳笔试费100元。
笔试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医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及仪表举止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参加面试的考生交纳100元面试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招聘单位发出的《面试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岗位对体检标准另有要求的,按其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可在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体检前,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察: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3、对拟录取者在宜兴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如遇研究生招聘职位空缺,可对符合条件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招聘职位内按专业(可在相近或相关专业内)和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录取。本专科生在第一志愿未被录取,而第二志愿招聘职位又出现空缺的情况下,在所有报考第二志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拟录取人员在2013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签约、报到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拟录取人员如遇考取公务员、研究生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签约报到手续,造成录取职位缺额的,可在以第一志愿报考同职位未被录取的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日期2013年9月30日)。
新录取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宜兴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或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自然解聘,进入人才资源市场重新择业。
五、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宜兴市卫生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87994293、87980417。
六、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yxlss.gov.cn/
宜兴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yxswsj.gov.cn/
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在宜兴市卫生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宜兴市纪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卫生局人事监察科:0510—87980140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10—8798512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