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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3-01-22 14:21:17  来源:本站整理

    苏州市相城中专2013年招聘职教专业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同意,2013年相城区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职教专业教师工作,由相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纪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应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1.递交应聘材料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2月20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选定应聘岗位,填写《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职教专业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3份(加贴照片),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工作经历证明(如:在职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手册或档案托管证明等)、④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技能资格证书(件)。以上纸质材料邮寄至苏州市相城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办(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2号,邮编:215131)。

    为避免遗漏,报名者务必在2013年2月20日前将《登记表》和《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职教专业教师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的电子稿发送至xcveczp@163.com

      报名所需附件1-3均可至学校网站(http://www.xcvec.com)下载。

      2.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3年2月21日至2013年2月25日。

      (2)审查方式:学校对报名者的应聘材料初审合格后,集中递交区教育局、区人社局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学校将电话告知报名人员,并通知通过者参加笔试和专业技能水平测试的具体事宜。

      3.注意事项

      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设定1:5的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笔试、面试、技能操作满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

      考生需在前一项目合格的情况下方能参加下一个项目的考试。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20%计)+面试(按占比30%计)+技能测试(按占比50%计)。

      (一)      笔试

      笔试日期:2013年3月2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1.    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学科测试相关专业知识。

      2.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      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3年3月7日(周四)起登录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阅成绩及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①采用说课答辩形式,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进行说课;②围绕职业教育理念方面进行答辩。

      2.专业技能操作测试:胜任招聘岗位所应具有的基本专业技能,主要从准确全面程度、熟练程度、创新潜质三方面评判应聘者的技能水平。

      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前,应聘者须向人社部门提供考生身份证、学历证、工作经历证明、技能证书等原件材料,由人社部门与事先提交的《登记表》中信息、相关复印件进行真实性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测试的最终成绩将在相城区教育局、人社局和学校网站上公示。

      (三)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分别在笔试、面试前向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笔试费和面试费各100元/人,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及进行面试报名时缴纳费用。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五、体检

      按照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核和资格复核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七、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签约、纳编等相关手续,享受正式事业人员待遇。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及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等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监督。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监督电话:85181506、85182252。

    五、本简章由相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0512-66153318(相城中等专业学校 马老师、徐老师)

    咨询电话:0512-85182102(相城区教育局)

    附件:

    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                                                             职教专业教师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

    学段

    招聘学科

    招聘要求

    学科名称

    招聘总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中学

    数控实训指导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数控技术或相关专业毕业;取得数控加工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熟练掌握数控车、铣床、加工中心及CAM软件操作技能。                                                                                                                                                                              

      ①35周岁以下;②担任学校专业部负责人、省市学科带头人、企业技术主管或省市级技能竞赛获奖者、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③对具有研究生学历者(可免除工作经验要求)、省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企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不限定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

    财务会计专业教师

    3

    本科及以上

      财务会计专业毕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汽修专业实训指导教师

    1

    大专及以上

      汽修专业毕业;取得汽修高级工及以上证书;具有2年汽修维修工作经验。

      特别说明:年龄按周岁计,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1日。

       对应聘者不限定户籍和教师资格证,一经录用有正式编制。

      附件2

    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职教专业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

      报考学科:                           

    姓  名

     

    性别

     

    政治面貌

     

    (照  片)

    身份证

    号  码

                                       

    毕业院校

    (现工作单位)

     

    毕业时间

     

    学   历

    (学  位)

     

    所学专业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家庭住址

                   (邮编:          )

    起止年月

    在何地、何单位、任何职   (从初中开始填写)

     

    奖      惩

    情      况

     

    家庭

    主要

    成员

    称 呼

    姓  名

    政治面貌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以上各项由报名者如实填写。一经发现作假,资格取消,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初审

    意见

      审核人(签名):

      

      2013年 月 日

      验证

      意见

      验证人(签名):

       2013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招聘学校、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一份。

    Tags: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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