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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劳动就业中心2013年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为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更好地选拔各类高层次人才,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盐城市劳动就业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专业及人数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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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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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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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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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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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劳动
就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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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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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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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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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自支
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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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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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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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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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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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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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具备报考单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5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处(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
3、联系人:钱忠进,电话:0515-88198312。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有困难的,本人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提供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
1、报考者需携带以下原件和1份复印件: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②身份证;③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④各类证书;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收取相关复印件和照片,毕业生填写《盐城市劳动就业中心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如应聘人员出具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素质、能力,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面试考核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以上方能聘用。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则按面试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招聘结果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签订协议、办理就业手续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按规定办理事业编制入编手续。如聘用人员在办理就业手续前自愿放弃,由单位报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确定是否递补,但每个职位只依次递补一次。录用人员如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则予以解聘。
四、纪律监督
盐城市劳动就业中心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取消相关高校毕业生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8198705。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盐城市劳动就业中心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