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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高层次优秀人才,充实学校人才队伍,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14日至2013年1月20。
2、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江宁校区行政楼312室);
报名时间:报名期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周末、节假日不办公)。
②网络报名
应聘者可直接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人事处邮箱:jmyrsc@163.com,发送时主题请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职称)”格式注明。
③邮寄报名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80号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211168
应聘信函封面注明“应聘材料”,用挂号信或EMS邮寄,报名时请仔细核对邮寄地址,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在公告发布网页上下载,A4纸打印,并认真填写;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相应的成绩单复印件;④科研成果及论文目录;⑤计算机、英语证书及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前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原件。通过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试。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与应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方式及组织
(一)本次招聘属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面试之前,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根据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经考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省教育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2710817
联系人:沈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52710810
联系人:陈老师
七、招聘工作的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