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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财务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职工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岗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
①邮寄材料和现场报名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210038
联系电话:025-89668028
②网络报名
E-mail: ren210036@126.com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填写《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②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③身份证复印件;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在校成绩单复印件;⑤科研成果及论文目录复印件;⑥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学院人事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在报名日期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办法由学院制定。笔试成绩将在学院人事处网站最新信息栏进行公布。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在1:3比例范围,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按照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之前,学院要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面试组织办法及要求将电话通知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考官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二)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三)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招聘政策咨询
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9668028
联系人:
五、招聘工作监督
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89668016
联系人:
附件:
一、《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