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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2]59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院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 25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一律以网络报名方式投递报名材料。网络报名邮箱:rsc@niit.edu.cn,
报名后请及时查看回复确认收到的邮件。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网络报名时只需先提交下列第(1)项材料,下列其他材料待收到回复邮件后再寄送:
(1)填写《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一);
(2)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科研成果及论文目录;
(5)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4.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将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在报名日期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5.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 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告,已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 10 月 8 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本次招聘考核工作包括试讲、面试两个环节。
(1)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操作水平。讲课内容一般为所招聘专业的相关课程。试讲测试总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见学院相关文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结束后,根据试讲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取得面试成绩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试考核程序
(1)所有考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商定,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首次考试考核的时间在报名日期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所列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确定按如下方式:
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
3.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 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医院为学院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64017
联系人:孙老师、黄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64012
联系人:丁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表:
1.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2.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