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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教师招聘公告
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2]60号
为更好地选拔高层次优秀人才,充实我院人才队伍,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院网址:http://www.jsfsc.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岗位需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岗位需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几日起至9月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淮安市枚乘东路4号)
2、邮寄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2年9月26日(以邮件收到日为准)。
邮寄地址:淮安市枚乘东路4号 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223003),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17-87088122。
3、网络报名:
E-mail: jssprsczgl@163.com
采用邮寄材料和网络报名方式的,报名后请电话联系予以确认。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①《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右上角须贴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请在公告发布网页上下载,A4纸打印,并认真填写;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加盖学校章);非应届毕业生(含上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④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
⑤应聘需要有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证明其工作经历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应聘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4、应聘人员与我院招聘单位、部门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 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接受报名的单位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2012年9月30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方式及组织
考试由试讲与面试二部分组成。
(一)试讲办法由本院制定。我院组织专家根据应聘人员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专业设置和主要专业课程成绩、在校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情况以及课题研究情况等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岗位报名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名单。
试讲成绩达到总成绩60%为合格。试讲合格者参加面试。合格者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试讲成绩及其排名将在江苏食品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二)面试由本院组织。面试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前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的审核,查验有关材料原件)。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办法及具体时间将在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人事处主页公布并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成绩计算:试讲与面试采用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在试讲、面试成绩中有一项低于该项总分的60%不予聘用。
(四)所有招聘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或面试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组织考核(到其工作单位了解或调阅个人档案等),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省教育厅网站和我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
学校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7-87088122 87088022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7-87088185
六、招聘工作的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