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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经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启东市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9日至1994年8月10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三)工作经历的要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不限户籍,大专学历的人员限启东户籍或生源(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五)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考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启东市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8月9日至2012年8月10日,9∶00~11∶30,14∶30~17∶30。
3.报名地点:启东市人才服务中心(长江中路578号)。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启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可下载);③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⑤为稳定乡镇教师队伍和医疗机构队伍,乡镇在编在岗的教师和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2)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因前两年报名人数不足而未能开考的岗位,开考比例放宽至2∶1),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岗位在南通人才网(http://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和启东人事人才网(http://www.qdrcsc.com/)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通知考生在指定时间、地点改报其他岗位(不改报其他岗位的人员可在上述时间地点退回报名费),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改报名时间:2012年8月13日(9∶00~11∶30,14∶30~17∶00)。改报名地点: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公务员管理科。
(3)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 [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次。体检费按实收取。
(4)通过报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启东人事人才网进行公告。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请于2012年8月15日到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匹配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时间地点。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 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30%和岗位匹配知识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布。
2.面试共采取三种形式,其中市委党校教师岗位、市文化馆助理馆员岗位和市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岗位的面试形式为专业测试;市职业教育中心校、市第二职业教育中心校专业教师的面试形式为实务操作和说课;其余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3.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的对象,并在启东人事人才网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人才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和启东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向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考生应在2012年9月31日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明确放弃聘任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按国家规定实行见习期的考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4.拟聘用的在岗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3312424
七、监督举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3352384
附件:
1.启东市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
2.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