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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2-07-12 19:33:46  来源:本站整理

    2012年海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水平,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2年海门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至199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大专学历毕业生限海门市户籍或生源。


      4.应届毕业生指2012年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招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的,可视同应届毕业生。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报考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12年海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2年7月30日-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海门市教育局四楼大会议室(江苏省海门市嘉陵江路399号)。


      4. 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准确完整的《2012年海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1,可下载)一式两份;③身份证、户籍证明(报考幼儿园、小学与特教单位的考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④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⑤海门市乡镇在编教师报考须提供学校和市教育局的同意报考证明。


      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其中特殊教育和职教专业教师岗位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南通市人才网(http://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海门人事人才网(http://www.hmrc.gov.cn/)、海门教育网(http://www.hmjy.com.cn/)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由海门市教育局通知考生。改报时间:2012年8月1日;改报地点:海门市教育局人事科504室(海门市嘉陵江路399号)。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另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5.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海门市教育局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2年8月3 日在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教育网公告。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2年8月4日-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海门市教育局人事科504室交费后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作自动放弃。


      三、考试


      应聘学前教育、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试由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应聘其他岗位的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考试由海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海门市人社局监督指导。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采用书面闭卷考试方式,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30%)和专业知识(7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日内在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教育网公布。


      (二)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内容。应聘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主要测试弹钢琴、唱歌、跳舞、儿童画、讲故事、信息技术基本技能等。应聘音乐、美术、体育教育岗位的技能测试内容:⑴音乐岗位:声乐、舞蹈、即兴伴奏、音乐特长展示等;⑵美术岗位:人物慢写、水粉静物默写、书法、美术特长展示等;⑶体育岗位:排球、篮球、田径、体育特长展示(小学、初中体育特长展示限定为足球)等。


      2.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与笔试成绩同步在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教育网公布。


      3.技能测试成绩公布。技能测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技能测试成绩于测试结束后10日内在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教育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


      (1)应聘学前教育、音乐、美术、体育教育岗位的考生在技能测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折合计分,从技能测试合格者中依据此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


      (2)其他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教育网公告。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形式,上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范围内的内容。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1.应聘学前教育、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2. 应聘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65%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的确定。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并在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教育网公示。


      2.体检办法。体检由海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幼儿园教师体检还需执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的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门市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人才网、南通人事考试网、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教育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海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择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学校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如有考生主动放弃自主选择资格的,按照岗位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3.考生自主择校后,由海门市教育局报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考生应在2012年8月31日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从该专业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特教岗位的,及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聘任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非学前教育专业的应聘人员报考学前教育岗位须在聘任后3年内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否则予以解聘。


      5.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12个月),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2269292(海门市人社局)


      0513-82219661、82201408(海门市教育局)


      七、纪律监督


      海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海门市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2229392(市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


      0513-82212572(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1.《2012年海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2012年海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 门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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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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