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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信息中心招聘
根据工作需要,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信息中心(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许可受理中心,以下简称受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行政许可受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符合招聘岗位表相关资格条件。
4、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以《2012年江苏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考人员从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通告栏”(http://www.jsfda.gov.cn)或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http://www.jsrsrc.gov.cn)下载填写《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信息中心(受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1日(周六)至7月22日(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报名地点:南京市鼓楼街5号华阳大厦行政受理大厅,电话:025---83273757。
报名须带:①报名费100元、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身份证;③《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信息中心(受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④毕业证、学位证、技能证书、奖励证书(以上②--④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②--④项要求的材料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材料不退回。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保证个人信息材料真实可靠,不得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均作为放弃考试处理;凡虚报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考生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如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的,被委托人需持本人及报名者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
三、考试时间、内容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主要内容:①公共题(占50%);②专业法规题(占50%),包括《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
笔试阅卷结束后(不设合格分数线),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15日内公布,确定参加面试考生的名单、成绩及排名在考生成绩公布后5日内公布,公布网站: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jsfda.gov.cn)或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http://www.jsrsrc.gov.cn)
(二)面试
面试前对所有面试对象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经联系表示放弃面试的,均作为放弃面试处理,面试对象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由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组织实施。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笔试成绩按30%、面试成绩按7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四、录用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面试总分的60%。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如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信息中心(受理中心)与被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录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招聘工作政策咨询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负责招聘的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 025-83209351
联系人:刘小强
六、招聘工作监督
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律监督电话:025-83273678
联系人:雍先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