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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6-20 15:48:13 来源:本站整理
响水县卫生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加强全县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见附表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普通高校本科且取得相应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个别岗位放宽至专科学历);
4、身体健康;
5、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年龄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表一)。
三、报名
(一)方式、时间和地点
1、方式:现场报名;
2、时间:2012年 7月2日至7月6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地点:响水县卫生局组织人事科(卫生局二楼)。
(二)注意事项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响水县2012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可在响水卫生网下载);
2、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2009年前(含2009年)毕业的往届生还须提供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一张粘贴在报名表上,另外一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6、笔试费:100元/人。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1、笔试。时间:2012年7月14日(上午9:00—11:00)。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所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资格审核通过者,请于2012年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响水县卫生局组织人事科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不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各招聘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拟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合格人员均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2012年7月21日。面试场地采取封闭方式,面试顺序采取抽签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并在规定时间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中抽签参加面试。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折合成最后总成绩。如录聘时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录聘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必须进行加试。
笔试成绩、面试人选、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在笔试后三天内公示于响水卫生网、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卫生局院内公示栏。
五、考察及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基本情况,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聘用。
2、对拟录聘用人选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录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4、镇区卫生院招聘职位有缺额时,在报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相应职位落聘人员中,根据本人志愿,按1:1的比例,依报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及录用
1、拟录聘用人选体检合格后,在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响水卫生网及卫生局院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拟录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办理录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能提供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2、招录结果经县人社部门同意后,报编制部门办理录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515-86873023。监督电话:0515-86883879。
本招聘公告由响水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