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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盱眙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适应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现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共有14个岗位,招聘17人,详见《2012年盱眙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5日至1994年6月28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淮安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2)》执行,专业条件未按类设置的,应聘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于7月15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届时未能提供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及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2、县人社局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3、初审合格者填写《盱眙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j.xuyi.gov.cn/下载)。缴纳笔试费100元/人。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农村特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分别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扶贫机构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绝对贫困证明(绝对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免收笔试费。 4、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28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5、报名地点: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盱眙县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大厦406室)。 6、联系电话: 0517-80910771。 6月29日下午2:00---5:3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至报名处领取考试准考证。 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已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时间为6月29日上午8:00至11:30)。 (二)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一门,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6月30日8:30-11:00。 (三)面试 1、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由县人社局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参加面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的考生按100元/人缴纳面试费。 (四)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2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均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j.xuy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在公示和聘用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考生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如本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聘用后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县 纪 委 88220536 县委组织部 88288405 县 人社 局 80910704 本简章由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1、《2012年盱眙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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