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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招聘协检员
为了完善出入境人员和商品检验检疫运行机制,加强检验检疫力量,进一步提升我市检验检疫工作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验检疫协检员(地方事业编制)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本科及以上国民教育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宿迁市户籍(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6、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校)纪处分。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 单位 |
单位 性质 |
招聘 岗位 |
岗位 性质 |
招聘 人数 |
开考比例 |
专业 要求 |
学历 要求 |
其他要求 |
宿 迁 检 验 检 疫 局 |
财政拨款 |
机电检验协检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3 |
机电控制类 |
本科及以上 |
英语四级 |
植物检验检疫协检 |
1 |
3 |
农业类 |
英语四级 |
||||
动物源性及水产品检验检疫协检 |
1 |
3 |
畜牧养殖类、食品工程类 |
英语四级 |
||||
综合 协检 |
1 |
3 |
英语或国际贸易专业 |
英语专业须专业八级,国际贸易须英语六级 |
||||
综合 协检 |
1 |
3 |
财务财会类 |
英语四级 |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试报名、照片上传、网络缴费、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资格初审时间:
缴费时间: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标准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人事考试网http://www.sqrsks.com/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等)均在宿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
(3)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4)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招聘计划。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宿迁人事考试网www.sqrsks.com
打印准考证时间: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301)联系。
(二)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组织实施, 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外经贸知识组成,总分为100分,公共基础70分,外经贸知识30分。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三)报名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宿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届时,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及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毕业证、英语等级证书须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四)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组织。
根据总成绩按职位拟招人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并在网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社会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可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公示、聘用审批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网上公示。公示是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核、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或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领导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8855961(宿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0527-8435986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本简章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8855961(宿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0527-84359273(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